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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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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济源市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济编〔2018〕14号)等规定,结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三类101名。

  (一)员额制72名。市人民医院25名、第二人民医院22名、中医院25名。

  (二)事业编制10名。市第三人民医院10名。

  (三)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9名。邵原卫生院1名、轵城卫生院1名、坡头卫生院2名、王屋卫生院2名、玉泉卫生院2名、承留卫生院5名、梨林卫生院1名、大峪卫生院2名、思礼卫生院1名、五龙口卫生院1名、下冶卫生院1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无违规违纪以及影响从事本专业的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年龄及相关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济源示范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员额)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可在2023年5月15日8:00至2023年5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jiyuan.gov.cn/)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大小及像素要求严格按照网站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全面了解岗位要求,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同时打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一式2份。

  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公开招聘全过程中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环节发现条件不符的报考者,即按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3年5月20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每人每科30元)。缴费须开通微信支付功能。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1001-1008、2001-2004、3001-3004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岗位、5001-5003、5005、5007、5009-501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免笔试、免交考务费,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报考1009-1012、2005-2009、3005-3012、4001-4003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报考1013-1014、3013、4004综合类本科及以上岗位、4005-4007卫生类专科及以上岗位、5004、5006、5008、5012-5019特招医学院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已缴费人员请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8:00至6月2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加分政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持相关材料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医疗健康集团(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沁园中路100号〉后勤服务楼4号楼二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审核汇总后集中进行公示。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2份:⑴有效身份证;⑵入伍通知书;⑶退伍证;⑷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卫生类和综合类两个类别。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卫生类笔试科目包括《卫生类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专业知识》:该科目主要测评应聘者对医学基础及技能、临床知识以及卫生健康行业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主要包括医学、药学、护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基础知识及技能和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临床知识以及卫生健康政策法规与制度、行业常识、医德医风、医学伦理、职业道德素养等相关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该科目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相关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该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相关内容。

  卫生类笔试成绩=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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